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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档案整理基本规范,遵循

作者:华图-档案员 时间:2022-09-28 18:06:01 点击:

  科技档案整理基本规范,遵循以下几个步骤:根据科技档案种类和内容.将科技档案划分为若干类,有多少种科技档案就设多少类。如:设备档案、基建档案、产品档案、科研档案等类。根据每一类科技档案的内容构成和形成特点,选定适用的分类方法,在每一类中进行类系展开.编制分类档案。

科技档案整理基本规范,遵循

  科技档案整理基本规范,遵循的方法

  以“案卷”为单位整理就是立卷,即按照文件材料在形成和处理过程中的联系将其组合为案卷。所谓案卷,就是一组密切联系的文件的组合体。立卷是一个分类、组合、编目的过程。

  分类即按照立档单位的档案分类方案,对文件材料进行实体分类;组合即将经过分类的文件材料,按一定形式组合起来;编目即将经过组合以后的文件材料,进行系统排列和编目。

  以“案卷”为单位整理的档案,其基本保管单位是案卷。案卷卷皮有软卷皮和硬卷皮2种,硬卷皮型号有1.2,1.5,2.0cm三个规格,以软卷皮装订的档案必须按案卷顺序装入档案盒。以“案卷”为单位档案整理的依据是1987年12月国家档案发布的《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和《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以“件”为单位整理

  以“件”为单位整理就是按照文件材料形成和处理的基本单位即“件”来进行整理。一般来讲,一份文书材料、一张图纸或照片、一盘录音带或录像带、一本表册或证书、一面锦旗、一个奖杯等均为一件。

  文书材料的正本与定稿作为一件,正文与文件处理单为一件(处理单包括:收文处理单、拟办单、发文稿头纸及领导批示的签批条等),转发件与被转发件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作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刊物等每册为一件,来文与复文及其他相关文件可为一件。

  以“件”为单位整理的档案,其基本保管单位是件。以“件”为单位整理的文书档案最后要装入档案盒内。

  科技档案如何排序

  排列是科技档案整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排列顺序错误,则表示整理不规范,不符合要求。

  科技档案的系统排列,就是对科技档案有序的排列过程,这种排列过程要求体现科技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相互关系,应当反映分类、组卷的系统成果。

  系统排列包括两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一是卷内文件材料的排列;二是案卷之间的排列。

  (一)卷内文件材料的排列

  卷内文件材料的排列通常是按照科技文件材料在形成时编制的目录进行的(总图目录、初步设计目录等),科技文件材料没有目录或原编制的目录不能适应组卷的排列时需重新排列。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排列方法如下。

  1.文字材料型案卷

  即全部由文字材料构成的案卷,有3种方法:

  (1)按重要程度排列,重要的在前,次要的在后。如:成果性材料—原始性材料—中间性材料;

  (2)按时间顺序排列,形成时间早的在前,晚的在后;

  (3)按隶属关系或逻辑排列,如:来文与复文关系,复文在前,来文在后;主件与附件关系,主件在前,附件在后;正本与原稿关系,正文在前,原稿在后。

  2.图样材料型案卷

  即全部由图样构成的案卷。形成时已编制图样目录的,按原有目录顺序进行排列;原科技文件材料没有图样目录的,或原编制目录不适应组卷排列的(如同一图样目录的科技文件材料形成两个案卷的),按总体与局部的关系,先总后分,先大后小的原则排列。总的顺序为:总图在前,其他图样在后;组件在前,部件图、零件图在后。具体方式如下:

  (1)机械产品图样材料,按图样的隶属关系排列,如:总图—组件图—部件图—零件图;

  (2)建筑工程图样材料,按图样形成的前后顺序排列,如:总体布置图—平面图—大样图。总体性、系统性的图样在前,局部性、细部性的在后;

  (3)专门性图样材料,或按时间顺序排列,如:天文、水文、气象等;或按地区特征排列,如地质勘探、地震观测、地形测绘等。

  3.图文混合型案卷

  案卷由图样和文件交错混合组成,即有文字材料和图纸的,文字材料在前,图纸在后(文字材料在前,图样材料在后)。

  (二)案卷之间的排列

  案卷排列是科技档案整理的工作内容之一,必须在分类的基础上进行。所谓案卷排列,就是确定案卷在分类体系中的位置。

  1.案卷排列的基本要求。

  由于每个项目(工程项目、科研课题、设备台套、产品种类)都会形成一定数量的案卷,几卷、几十卷甚至几百卷不等,因此,必须对案卷的顺序进行科学排列,方能便于管理和利用。应当考虑如下要求:

  (1)遵循科技档案的形成规律;

  (2)遵循档案分类大纲类目体系的编制原则;

  (3)要求反映对象的隶属关系和逻辑关系。

  2.案卷排列的具体方法。

  由于案卷排列将影响科技档案号的编制,因此,在排列过程中,必须体现其逻辑关系,一般情况下,案卷排列采用分类排列法,步骤为:区分大类——分清属类——找准项目——案卷排列。

  含义为:根据档案分类大纲确定的类目体系,在明确归属的大类、属类后,以项目(工程、课题、设备台套、产品种类)作为案卷排列的对象,在一个项目内,进行档案案卷的排列。

  (1)总体排列原则:以一个项目的全部档案为对象,进行案卷排列,项目内的文字材料型案卷排在前,图样材料型案卷在后。

  (2)常见排列方法:科技档案的类别不同,案卷排列方法不同。

  ①产品档案的排列。

  按前期材料(市场调查材料、依据性文件材料)、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工作图设计、工艺设计)、产品试制、实验、定型、小批量生产、批量生产、工艺工装、产品创优等程序排列,也可以按其产品系列、结构(组件或部件)排列。

  ②基建档案的排列。

  按依据性材料、基础性材料、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竣工验收等顺序排列。

  ③设备仪器档案的排列。

  按设备购置文件、开箱的随机文件、安装调试文件、设备运行维修、随机图样等排列。随机图样也可以单独组卷。

  ④科研档案的排列。

  按研究依据、调研论证、研究实验、总结鉴定、成果申报奖励和推广应用等时间阶段排列。

  ⑤管理性科技文件材料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

  科技档案的收集方法

  一.科技档案

  科学技术档案是科学技术文件和材料,由从事生产、科学研究、资本建设和管理活动的企业、机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组成,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护价值。

  科技档案的特点:1.专业精神2。多样性3。完整度

  科技档案与科技数据的区别

  1、反映不同的对象

  (1).科技档案:该股科技活动的直接记录;(2)科技数据:其他单位的科技活动登记册

  2.不同的来源

  (1).科技档案:由执行支助股技术处编写的原始文件;

  (2)科学技术数据:在该单位以外收集、交换和购买

  3.不同的功能

  (1).科学技术档案:基本功能和良好功能;(2)科学技术数据:参考和参考功能

  二、科技档案的收集方法

  1.纳入:澄清基础设施、设备和科学研究等事务管理部门的职位职责,即在该部职责范围内纳入科学技术档案的收集、积累、转让和分类,并赋予个人职责。

  2.同步:科技档案的收集与资本建设、生产、科学研究和设备管理活动同步进行。

  (1)预先干预。在与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和合同时(例如,设计、建造、监督等)。关于科技档案的数量、费用、质量要求、分类人员和转移时间,应制定明确的要求,作为接收科技档案的基础。

  (2)在这种情况下的监测。该股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有关单位(例如测量、设计、建造和监督单位)的科学技术档案的培训、积累、整理和转让,以便在建设过程中收集和整理这些档案。

  科技档案整理主要标准规范

  近年来,国家档案局为规范档案工作,加快了档案标准制定步伐,这些标准涉及档案工作的各个方面,对科技档案整理来说,档案整理主要会用到以下几项标准规范。

  1、《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规定了科学技术档案案卷组卷原则和方法、案卷和卷内文件材料的排列、案卷的编目、案卷的装订、卷盒、表格规格及其制成材料质量要求。它于1989年10月25日首次发布,2000年12月11日第一次修订,2008年11月13日第二次修订,修订后的GB/T11822-2008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GB/T11822-2008与GB/T11822-2000相比主要变化有:

  (1)标准的总体编排和结构按GB/T 1.1-2000进行了修改。

  (2)增加了前言。

  (3)组卷原则上强调了科技档案成套性、系统性特点;在组卷要求中删除了不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科技文件制成材料的具体名称;在组卷方法上除在用词上进行调整外,还增加了插卷方法、建设项目的组卷方法;

  (4)增加了一般性文件的排列要求、科研类"成果和知识产权申报"和建设项目类"后评估";

  (5)增加了"案卷目录编制",强调案卷内以件为单位编写页号,已有页号的可不再编;案卷封面删除了档案馆号;案卷脊背取消了色标;卷内目录将页号改为页数;

  (6)装订方法改为以卷装订和以件装订两个方法;档号章改为盖在首页空白处;提出超出卷盒幅面的科技文件应折叠,图纸折叠按标准执行。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是科技档案整理的主要参考标准之一,各归档单位应根据自身科技档案工作实际参照执行,保证科技档案规范整理。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

  2、《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 28-2018)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它于2002年11月29日首次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名称发布,2018年4月8日进行第一次修订,修订后改名为《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 28-2018)。

  DA/T 28-2018与DA/T 28-200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主体要素由"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调整为"建设项目档案";

  (2)增加了项目档案工作组织及职责、制度规范建设;

  (3)增加了项目文件管理、项目档案管理;

  (4)增加了项目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

  (5)增加调整了附录的内容。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 28-2018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 28-2018)规定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组织及职责任务,确立了建设项目文件的形成、归档要求与项目档案管理的原则、方法和要求,特别是建设项目竣工图的编制相关内容,本标准对其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要求。各归档单位在进行项目建设档案管理时应参照此标准规范开展各项档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