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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控

作者:老师 时间:2022-11-17 07:45:35 点击:

档案管控

法律分析:档案的管理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档案管控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销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十四条 既是文物、图书资料又是档案的,档案馆可以与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相互交换重复件、复制件或者目录,联合举办展览,共同编辑出版有关史料或者进行史料研究。

第十五条 各级国家档案馆应当对所保管的档案采取下列管理措施:(一)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保管的规范化、标准化;(二)配置适宜安全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配备防盗、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的必要设施;(三)根据档案的不同等级,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和管理;(四)根据需要和可能,配备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需要的技术设备。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保管,根据需要,参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档案法》第十四条所称保密档案密级的变更和解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出卖。

档案管控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因资产转让需要转让有关档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各级各类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了收集、交换中国散失在国外的档案、进行国际文化交流,以及适应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等的需要,经国家档案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权审查批准,可以向国内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出卖档案的复制件。

第十八条 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一级档案严禁出境。

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二级档案需要出境的,必须经国家档案局审查批准。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三级档案、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一、二、三级档案以外的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制件,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需要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境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海关凭批准文件查验放行。

如何进行档案管理

如何进行档案管理
1、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企业各方面的利用。有专人负责档案统计工作, 按要求填报档案统计报表, 并做到迅速、真实、准确无误。
2、对企业的各项工作资料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3、 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 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4、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 必须按照企业有关保密的制度和企业流程来进行管理。
5、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 禁止擅自销毁档案。做好档案室所藏档案种类、制成材料、设备和装具统计。
6、各种档案按组卷要求,由各部门立卷人整理,按有关规定装订并移送档案室统一保管。及时、准确地登记档案的移交和接收,作到账表相符。
7、各种档案的文字书写,必须用蓝黑或黑墨水书写,禁用其它笔书写。
8、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时,均应在档案室按有关要求借阅。查阅档案,一般应在档案室查阅,需要摘抄或复制的机密文件,必须经领导批准,否则不准摘抄、复印。
9、档案要做到安全保管,定期检查,积极创造档案保管条件,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经常通风。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电器。

档案怎么管理

档案要这样管理: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六方面工作。

1.档案管理单位规范。企业单位管理档案要科学地归类、排列、编目,每一卷都要建立一个完整的宗卷,记载档案单位和档案的变化。文件排列以全宗为单位,按不同保管期限排列,做到排出整齐。注册统计规范:规范管理单位的档案要有登记、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接收、转移、整理、鉴定、销毁、使用等要有详细的记录,数字要准确,案卷与目录数字相符。

2.档案收集工作的意义:档案收集工作是档案工作中极其重要的一环。它与其他档案工作相比,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做好档案的收集工作,对整个档案工作都有重要意义。

收缴是档案工作的起点,是做好档案业务基础工作的基础,收集工作是整个档案馆(室)获取和积累档案的一种手段。就国家档案工作的组织而言,档案收集工作是贯彻集中统一管理原则的重要内容和首要的具体措施。就采集工作质量高低的影响而言,直接关系到档案工作的其它环节。

3.收集档案工作是指档案从分散到集中的过程,是档案工作的起点。归档工作:归档工作是指从零散到系统的过程,这是档案工作的基础。识别:档案数量日益增加,有的档案失去了保存价值,为了防止庞杂,需要剔除那些丧失了保存价值的档案,而对档案不同的保存价值进行区分,以使档案能分级保管,发挥重要档案的作用。

保管:由于自然的、人为的各种因素,为解决档案的不断破坏和长期利用的矛盾,采取各种保护措施,保证其完整、完备,尽可能延长其寿命,从而形成档案的保管工作。对于档案、档案工作状况的统计、分析、研究,形成档案工作的统计工作。

使用:保存档案的目的是为各项工作提供服务,充分发挥档案功能。为使档案的作用能及时、充分地发挥,需要开辟各种途径,采取各种形式、方式,将档案的利用方法介绍给利用者,从而形成对档案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