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档案局
关于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的公告
长春市档案局拟对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长春市档案局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以下两个标段:
1.档案管理系统建设标段
2.档案数字化处理系统建设标段
三、招标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的合法注册企业。
2.拥有相关的技术实力和人员配备,具备承担并完成本项目任务的能力。
3.具有相应的工程业绩和业务能力,在同类型项目中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
4.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授权代表人签署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并加盖公章。
5.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和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供应商,可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到长春市档案局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缴纳相应的获取费用,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时间:XX年XX月XX日上午9:00
投标地点:长春市档案局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档案局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
地址:长春市XX路XX号
邮编:XXXXXX
注:本公告受法律规定、政策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约束,招标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