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存储档案
1、毕业后档案存放学校
如果毕业后没有及时找到合适工作(或考研),可以到学校申请暂缓就业。
注意:存放期限一般为两年,如果你在两年内找到工作了,一定要及时回校办理档案转移,到学校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因为,两年过后,学校就会打回原籍,很可能造成档案丢失;
2、毕业后档案存放人才市场
可以去学校或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进行档案挂靠。从存放在人才市场之日开始,就可以算我们的工龄了。就算以后到别的地方发展,也可以通过发调档函,很方便的转到新就业地人才市场。
毕业后档案如何存放
毕业未就业学生的三种存档办法:
国家对于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方法:
(一)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接收。
1、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
2、优点: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
3、缺点: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把档案留在学校。
2002年国家下发文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留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
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
适合对象: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三)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
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毕业生档案一般是存放在学校,或者转回原籍,存放到工作单位等等。暂缓就业的,档案经本人向学校申请,可以在学校存放两年,期满后学校不再保管。
拓展资料:大学毕业后档案在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机构进行保管。一般是当地县区的人才交流中心或者是市的人力资源保障局接管毕业生档案,按照报到证上的名称为准。
法律依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个人档案一般存放在哪里
个人档案存放在哪里
个人档案一般可以存放在三个地方:
第一,就业单位。可以问一下你工作的单位是否可以接受你的档案,如果可以就把自己的档案和户口转到接收单位即可。
第二,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需要持有学校和教育部门发放的报到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存放个人档案。
第三,存放在学校替毕业生保管。但是学校保管的`档案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毕业后的两年以内,也就是说学校为你保管两年的档案,如果还是没有找到接收你的个人档案的地点就要被打回原籍了。
扩展资料:
对于一个具体个人,档案的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
1、档案具有其真实性、原始性,具有其它任何材料不可替代的依据和凭证作用,所以它有极强的法律效益。档案是一个个人历史的真实、全面的反映。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以及开具出国、考研等有关证明的依据。
2、档案是一个个人维护自身bai益和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的重要工具。职称申报,需要根据人事档案中所记录的工龄来确定申报资格。
3、档案是一个个人建立信用,在社会活动、生产经营等方面建立和利用信用体系,获得发展最有力的工具。转正定级,可以确定干部身份,计算工龄。在行政事业单位工龄是作为工资、职务晋升的主要依据,是享受社会保险的依据。
档案如何储存
档案如何储存
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档案如何储存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档案如何储存
(1)首先,我们离开学校并参加工作。我们可以将这些档案存储在学校所在的人才市场中。
(2)如果我们已经拥有公司,则可以将档案存储在您工作的人才市场中。这种存储方法的一个优点是,可以根据人才市场中的存储日期来计算服务时间,这对将来的晋升和薪资增长很有帮助。甚至我们未来的养老金评估。
(3)如果毕业后找到国有企业,中央企业或其他工作单位,则可以将档案直接传输到该单位进行保管(通常,此类型的`单位用作保留档案权限,并且移交给该单位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公司员工的管理。)
(4)如果您找到公司并在毕业后辞职和变更,即工作单位已调整。您可以将工作从人才市场转移到单位或新工作场所的人才市场。请注意在人才市场托管5年后支付的托管费。否则,人才市场将自动解除保档案案的义务,并且档案将被密封,这将使后续的拆封更加麻烦。
(5)我们还可以将档案带回原居住地。无论您是否工作,都可以将档案带回人事局或您学籍的工作市场。或街道办事处。将这些档案放入您家乡的人才市场,在其他地方找到工作后就不会拥有这些档案麻烦。
哪些机构可以管理档案?
毕业生档案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体制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也不得管理毕业生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未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毕业生生源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局(公务员局)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到具有人事管理权和档案保管权限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工作单位管理;到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局(公务员局)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